日喀则市人民政府规章


《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〈日喀则市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管理办法〉的决定》

(2023年12月26日日喀则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)

2023年12月24日,二届日喀则市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(扩大)会议审议通过,决定废止《日喀则市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管理办法》(日喀则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)。

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
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发布